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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剑

发布日期:2020-09-15 

刘剑

个人信息:

基本信息:刘剑、女、副教授、法学院法学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。

教育背景:

2003.092006.12

吉林大学法学院

法 理 学博士

2000.092003.07

吉林大学法学院

民商法学硕士

1994.091998.07

吉林大学法学院

经济法学学士

联系方式:lnjzliujian@163.com

    学科领域: 经济法学

代表性论文:

1.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困境与应对——以天津为例》,获天津市社科联第十五届(2019年)学术年会优秀论文;

2.疫情期间部分商品实施“限价”措施的经济法思考》,载《天津商业大学学报》2020年第2期;

3.《发挥制度优势 助力法律执行——新<食品安全法>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》,获天津市社科联第十一届(2015年)学术年会优秀论文;

4.《抓好实习是培养应用型法学人才的关键》,载《应用型人才培养综合改革文集》,南开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;

5.《从系统论的视角看本科经济法教学改革》,载《法学教育改革与探索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;

6.《现实主义法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》,载《天津大学学报(社科版)》,2011年第5期;

7.《美国法律现实主义视野下的法学教育》,载《当代法学》20095月第3期;

8.《可估量性:经由传统而实现的“神话”——评卡尔·卢埃林的〈普通法传统〉》,载《河北法学》,2007年第1期;

9.《现实主义法学家:卡尔·卢埃林》,载《社会科学论坛》20062月期;

10.《规则怀疑论者的规则观——评卡尔·卢埃林的〈荆棘丛〉》,载《社会科学论坛》20062月期。

主要著作:

《卡尔·卢埃林法律职能理论研究》,天津人民出版社,20093月。

科研项目:

1.教育部一般研究项目,主持人,2017年获批,项目名称:公益性视角下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与实现;

2.天津市委教育工委天津市教育系统调研课题,主持人,2017年获批,项目名称: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;

3.辽宁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,主持人,2009年获批,项目名称:现实主义法律运动与中国法制建设;

4.锦州市社科联重大项目,主持人,2012年获批,项目名称: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建设与养成。

获奖成果:

1.《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困境与应对——以天津为例》,获天津市社科联第十五届(2019年)学术年会优秀论文;

2.《发挥制度优势 助力法律执行——新<食品安全法>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》,获天津市社科联第十一届(2015年)学术年会优秀论文;

3.《现实主义法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》,获锦州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论文三等奖。201211月;

4.《可估量性:经由传统而实现的“神话”——评卡尔·卢埃林的〈普通法传统〉》,获锦州市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论文三等奖,200811月。

团队成员

刘剑    赵莹莹   孙淑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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