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制定本调剂基本要求。
1.接收调剂专业
法学理论(专业代码:030101)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(专业代码:030103)、刑法学(专业代码:030104)、民商法学(专业代码:030105)、诉讼法学(专业代码:030106)、经济法学(专业代码:030107)、法律(非法学)(专业代码:035101)、法律(法学)(专业代码:035102)
2.接收调剂条件
(1)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。
(2)初试成绩(含加分)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。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。
(3)法学学术学位硕士只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法学(0301开头)的考生;
法律(法学)硕士只接收第一志愿为法律硕士(法学)(035102)的考生;
法律(非法学)硕士只接收第一志愿为法律硕士(非法学)(035101)的考生。
(4)初试统考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。统考科目中英语(一)、英语(二)视为相同科目。
(5)初试自命题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自命题科目相同的,优先进入复试。最终按照总成绩,择优录取。自命题科目包含法理学、刑法学、民法学、民事诉讼法学的视为科目相同。
(6)第一志愿报考法律(非法学)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,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。
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
2025年3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