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学院公告 >> 正文

学院公告

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2016-2017学年度天津商业大学奖评工作公示

2017-10-14  点击:[]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16—2017学年度国家奖学金、王克昌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以及《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》,学院召开了国家奖学金、王克昌奖学金评选会。现对评奖情况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1日至10月15日。

一、国家奖学金操作流程

(一)发放通知,收取个人申请书及相关材料,进行基础条件评分核算和排名并在法政楼二楼公告栏公示

(二)根据学校相关要求和个人基础分核算,选定入围名额并公示。电话通知参加现场评选人员进行演讲PPT试播并抽签确定演讲顺序。

(三)进行现场评定,结合现场表现成绩和基础分,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示,公示期满后通知获奖同学规范填写《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》。

(四)将相关表格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学生处学生综合事务科。

(五)零散材料移交。

奖学金评定工作要确保流程规范、基础资料齐备。评定工作结束后,相关材料及时整理建档、归档留存。


二、国家奖学金评审规则

1、奖励对象: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
2、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8000元。

3、名额分配:根据每年学校下发要求确定。

4、评审原则:学院按照《天津商业大学学生手册》中《天津商业大学国家奖(助)学金评审办法》中规定的基本原则进行评审。学院成立评优工作小组,认真做好评优工作,做到“四公开”:评选条件公开、获奖名额公开、评选办法公开、获奖结果公开。学院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,推荐初审候选人,并在学院范围内对候选人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,以广泛听取意见,接受师生监督。

5、评分规则:

(1)评选活动由基础条件评分和现场演讲两个环节组成,满分100分,基础条件评分占90%,现场演讲占10%。

(2) 基础条件评分由学生提供参评材料,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定(详见附件一);现场演讲由评委进行无记名评分,每位选手的得分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,最终成绩取平均分。

(3)现场参评选手演讲顺序由抽签决定,每位选手演讲限时4分钟,可使用多媒体演示,超时者酌情扣分,无故未到或不按序号者取消参评资格。

(4)现场展示时需表述清晰所要参评的奖项,可申请多项,但上一学年已获得以上奖项的不可重复申请该奖项。


三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
组长:孙学亮 、王泓

成员:吴春雷 、沃耘 、刘桂涛 、邹晓玫 、艾娟
张春普、 贾国华、 王舒婷、 谭娜娜、 朱德安 、学生组织负责人


四、奖学金名单公示

国家奖学金获得者:关秀平、朱泽亮

王克昌奖学金候选人:关秀平、朱泽亮

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,请与法学院学工办联系。联系电话:26669513

上一条: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“推优公示” 下一条: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2016—2017学年度校级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

返回】 【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