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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公告

法学院2019年硕士生调剂办法及复试细则

2019-03-20  点击:[]

根据教育部《关于印发<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教学〔2018〕5号)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学〔2006〕4号)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〔2019〕2号)以及《2019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》、天津市2019年天津市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(2019年3月15日)的要求,以及《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办法》,结合我院今年的具体情况现制定本细则:

一、复试原则。坚持公平公正、执行政策程序、择优保证质量的原则。

二、组织管理。学院成立由5人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由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,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,负责落实学院的复试工作,包括制定学院的调剂办法、复试工作细则、遴选和培训复试工作人员、审查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。

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分四个专业综合面试小组,其中学术型两个组,专业型两个组。学术型按一级学科组织面试,复试试题在启用前系机密材料,所以要做好保密工作。

学院负责组织复试报到验证、综合面试、笔试、同等学历加试等。财务处负责收取复试费,校医院负责体检。

三、复试生源范围

1.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并优先录取。  

2.按招生计划生源不足专业接收调剂的考生。

3.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为:在国家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降60分,单科不限。  

4.参加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“三支一扶计划”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”“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”等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合格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
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,达到报考条件后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的,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

参加“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”项目服务期满、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,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,初试总分加10分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,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,初试总分加15分。

加分项目不累计,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。

5.通过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者英语六级400分以上的分别加2.5分。

四、调剂基本要求

1.要求调剂考生外语语种为“英语”,且初试总分与单科分数均达到或超过国家公布的本地区录取控制线。
    2.
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,并按照学校要求提交调剂申请表和相关材料。
    3.
参加调剂的学生按照我校开通调剂的时间,将毕业院校及专业、初试分数、英语六级成绩、通过司法考试等填入调剂申请表,由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以后确定复试名单。

4.除报考我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外,原则上按录取专业人数的130%左右名额进行复试。
    5.所有得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,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研究生调剂系统进行确认,未确认的取消复试资格。

五、复试办法

1.复试内容。(1)专业复试(面试、笔试);(2)英语听力及口语(可在面试中安排);

2.成绩计算。初试成绩折合为满分100分,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权重计算为:

50%初试成绩/5+5%英语+45%专业复试+英语六级(400分以上)2.5分+(过司法考试)2.5分。

3.工作要求。各类复试程序要严谨、合理,专业综合面试要量化评分结果并在《天津商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综合面试记录表》中做好记录。复试结束后成绩由组长签字上报研究生处。

六、时间安排。

时间安排3月23-24日。

七、法学院咨询申诉渠道为:

部门:法学院

电子信箱:xlsnumber1@163.com

电话: 26669783  

通讯地址: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 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(300134)

 

 

 

 

 

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

2019年3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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