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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公告

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

2020-05-09  点击:[]

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

考生须知

一、考试要求

1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。

2.我院选用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,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平台,请考生提前下载钉钉熟悉使用方法。

3.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为516日,面试测试的时间为515日上午9点开始,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,复试具体安排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。

4.考生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,方便工作人员联系,提前进行系统调试。

5.复试当日,考生至少提前20分钟登录远程面试系统,做好考试准备工作。开考15分钟后,考生再登录考试系统,视为弃考。

6.复试中出现网络中断等突发事件,考生不要慌张,手机开启通话功能,确保正常接听。

二、考生考试设备及环境要求

1.设备要求

1)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(带摄像头、麦克风)或一台台式电脑(外置摄像头、麦克风及音响),保证电量充足,存储空间充足。不推荐使用智能手机(仅作为备用设备)。若必须使用手机设备,关闭通话、录屏、外放音乐、闹钟等可能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。

2)电脑或者手机摄像头能够正常使用,复试期间须打开摄像头和麦克风,不可遮蔽、关闭摄像头和麦克风。

3)电脑或者手机能够连接网络且网络环境稳定。

2软件要求

1)电脑

使用电脑的考生提前下载并安装最新版 Chrome 浏览器。

2)手机

①使用苹果手机的考生使用Safari最新版浏览器;使用安卓手机的考生使用Chrome最新浏览器。

②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,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,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。

3)考生需提前熟练操作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,《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》从https://bm.chsi.com.cn/ycms/kssysm/查看。

4)按照学院复试要求,安装调试好备用平台所需软件。

3环境要求

1)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,须符合防疫安全条件,保证考试环境相对安静和独立,周围不能有其他人在场。

2)考生提前布置考试环境,测试背景和光线情况,确保光线明亮、不逆光。

3)考生复试前需向复试小组考官360度旋转摄像头,展示周围环境,考官认可后方可开始考试。

4复试时考生正对摄像头,保持坐姿端正,全屏显示上半身,露出双手和手臂。

4材料要求

1)将身份证、准考证放置考试桌面,方便复试期间查验身份。

2)准备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、空白A4纸若干张,用于笔试考核。

3)除电脑或手机、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、A4纸、身份证、准考证外,考试桌面不得出现其他物品。

三、交费

根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,收取复试费90/生。复试费用考生通过远程面试系统交纳。

四、资格审查

考生须在59号上午8点至513号下午17点前通过远程面试系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(请考生最好早上传材料,以保证在系统关闭前进行修改)

1居民身份证原件(正反面)

2准考证

3学历学籍材料

1)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原件、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》(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

2)往届考生提交学历证书原件、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(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)或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》、学位证书原件

3)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提交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(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)原件

4大学成绩单原件(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)

5英语水平测试证书(CET-4CET-6)原件

6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登记表

7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《入伍批准书》(在个人档案中留存)原件、《退出现役证》(退役部队签发)原件

8加分项目证明原件

9学院要求提交的学习、科研、社会实践获奖情况等其他材料

五、考试纪律

1.复试前,考生须如实、准确提交各项资格审查材料。

2.试期间,考生需将五官清晰显露,不得故意遮蔽面部、耳朵等部位,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,着装得体,不得戴帽子、墨镜等,以保证身份确认及复试全程实时监控。

3.试期间,考生须将上半身始终出现在视频中,双手置于摄像头拍摄范围内,不得佩戴耳机,不做与复试无关的动作。

4本人复试全程出镜,不得离开座位,不得无故中断,无关人员不得在考试区域内出现。

5.复试中的笔试部分考生直接在事先准备的空白纸上作答,考试桌面不得出现其他杂物(包括手表、手机、水杯等)。

6.严禁考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,严禁将复试相关资料上传网络或提供给相关培训机构,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。

7.若复试过程中遇到网络中断等突发状况,自觉服从重考等安排。

8考生在线签署《天津商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》严禁弄虚作假等违纪、作弊行为,一经查实将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处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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