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学院公告 >> 正文

学院公告

天津商业大学机构部门(单位)职责

2021-12-15  点击:[]

天津商业大学机构部门(单位)职责

机构部门(单位)名称

机构部门(单位) 职责内容

学院(教学部)

1.

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,制定学院(教学部)发展规划、规章制度和重要改革举措;组织实施学院(教学部)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,推动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,接受学校的监督、检查和评估。

2.

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,做好学院(教学部)人才培养与本科教学工作。修订、制定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,做好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教材规划和建设,教学质量监控和督导等工作,推进教学改革。

3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学科建设工作。制定并实施学院(教学部)学科、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,制定、实施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,做好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。

4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。做好日常教学活动的组织、实施、检查等,及时处置教学运行中的突发事件,保证正常教学秩序。

5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承担课程的教材选用及审核工作。

6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的师资人事工作。制定并实施本学院(教学部)师资队伍规划和年度计划,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做好人才招聘、岗位聘用与考核、职称评聘、培训培养、评选推荐、处分处理建议等相关环节的管理工作。

7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科学研究管理工作。组织学院(教学部)教师开展科学研究,做好学术交流、科研平台建设及各类科研项目申报、督查、结项、评奖和科研统计等工作。

8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内设机构岗位设置工作。设立或撤销学院(教学部)所属系及系所属教研室等基础教学组织,设置与调整学院(教学部)内部行政管理机构,并报学校备案。

9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安全稳定工作。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相关部署,做好学院(教学部)安全管理、安全教育、疏散演练、隐患排查、网络安全等相关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上报及应急处理工作。

10.

负责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。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指导下,做好相关专业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的拓展、管理,并积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留学生选拔等工作。

11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财务、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工作,规范使用学校划拨的办学经费和资产,做好学院(教学部)所属教学、科研平台、办公活动场所及设施的管理。

12.

负责学院(教学部)校企、校地合作协同育人工作。

13.

完成上级、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上一条:抗击疫情,关注心理健康 下一条: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 天津商业大学考区考试注意事项

返回】 【关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