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院王果副教授在《南京理工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》2026年第2期发表论文,题目为《人工智能时代著作人身权的困境与疏解》。文章的基本内容是:生成式人工智能是通过算法模拟自主生成内容的新兴技术,引发了人工智能创作中作者资格的争议、作品与作者人格关联的破坏、传统规则与人工智能创作的冲突。究其原因在于,以人类中心主义为核心的理论预设、著作权法对权利规定的局限、人工智能创作过程的非人格化。为维护著作权市场秩序,重新诠释作品体现作者人格理论,人工智能时代著作人格权亟待重构。具体而言,重新反思著作人身权的理论基础、厘清“作者—著作权人”的分离模式、淡化作品和作者之间的关联性;重构人工智能时代著作人身权的具体规则,承认人工智能机器作者的身份、建立创作主体权利主体二分的总体构架、赋予使用者保护作品完整权、发表权和修改权,同时限制其署名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