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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陈景辉教授来校讲座

发布日期:2018-06-26 

2018年6月21日18:30,法学院有幸邀请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、法理学研究所副所长、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生导师陈景辉教授,于我校国际报告厅分享了“法学是什么”的精彩讲座。

讲座开始前,法学院副院长吴春雷教授致开场辞,对陈老师及参会人员表示热烈欢迎。紧接着,陈景辉教授对“法学是什么”从多维度、多层次进行了讲解。

陈景辉教授以分析法学为视角,首先说明当下对法学的一种粗陋定义: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。但是,陈教授进行了质疑,如果将“以法律为研究对象”视为法学唯一的定义条件,那么还会有“法学”这个相对独立的学科吗?答案是否定的。接着,陈教授从法学的外部问题(法学与其他学科的问题)、法学的内部问题(法理学与法学学科、尤其法理学与部门法的问题)两大方面进行了阐述,通过对实在法体系、法教义学中的典型例子等进行细致分析,进一步说明法学是什么。

接着进入提问环节,学生就价值选择冲突、法律与自然科学关系等进行提问,陈教授富有学术性的回答令人受益匪浅。

最后,吴春雷教授致总结辞,指出了陈教授的实证主义立场,并对陈教授妙趣横生的讲座予以真诚的感谢。整个讲座节奏适当,语言幽默风趣,理论讲解深入浅出,历时两个小时,讲座在一片掌声中圆满结束。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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